用麻醉药抢劫19起致1人亡 一对恶恋人昨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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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6:5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首席记者浩文)22岁女子在男友的帮助下,利用麻醉药进行抢劫作案19起,并致1人死亡。6月3日早上,该女子与其男友双双被执行死刑。 22岁的刘小红是商南县人。2000年年底,她在西安打工期间结识了39岁的李孝。2001年3月,二人在西安市八府庄租房同居后,李孝指使刘小红实施麻醉抢劫,并为抢劫专门购买了麻醉药“三唑伦”,还为刘小红办理了两张假身份证。2001年8月16日,刘小红用假身份
2003年11月2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经陕西省高院裁定,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依法执行死刑。昨日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以同罪名被判死刑的易建平、唐加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