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解途中突袭警察致1死3伤 辽宁一恶男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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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9:3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4日电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昨天,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抗拒警察抓捕,造成多名警察死伤的故意杀人案。被告人高国泽依法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8月4日21时许,被告人高国泽在沈阳市东陵区深井子镇前康村村民杨某家小卖店内,因玩扑克与张宝勇发生口角,被他人劝解。被告人高国泽怀恨在心,
被告人高国泽杀人后潜逃至辽宁省绥中县二河口村藏匿。2004年2月27日,高国泽被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区分局民警抓获。 当日10时许,东陵区分局民警朱明军驾驶牌照为“辽A0279警”轿车与民警沈诗海、王胜强、孙勇押解高国泽回沈阳途中,当车行至京沈高速公路588公里处时,高国泽用身体突然撞击驾驶员朱明军,并压住方向盘,致使车辆失控与高速公路护拦相撞,民警朱明军当场牺牲;民警孙勇、沈诗海、王胜强受伤。高国泽欲逃离时被抓获。(王贵廷、刘宝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