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品延误工期 法院判决:误工一天赔一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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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5日07:05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胡勇谋通讯员张珍珠吴先稳)一家水泥构件厂供货时“捎带”了一批劣质货,本想不行就拖回算了,哪知惹上了官司。昨日,东西湖区法院一审判处该厂赔偿1.2万元。 2000年5月22日,某房地产公司同这家水泥构件厂签订了预制板的购销合同,合同中明确了质量要求。刚开始,该厂的产品都能按质量要求供货,同年8月5日,厂方送货时“夹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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