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子买凶寻仇 花钱替人雇凶者称自己助人为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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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5日09:54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通讯员 陈波) 雇凶寻仇并在凉茶铺里开枪伤及3名无辜群众,昨天上午,涉嫌故意伤害罪和包庇罪的汪建民等8人同堂出庭受审。法庭上,涉嫌替人出钱买凶伤人的被告人郝浩盛辩称,他这么做是因为喜欢助人为乐。 花都区检察院指控,2003年10月初的一天,郝浩盛和汪建民等人一起密谋找人教训和他们有过节的乔某。按照约定,汪建民负责联系雇请打手郭春云等人,而郝浩盛则负责出
同年10月13日晚10点左右,汪建民约同打手郭春云、唐义民等人携带两支枪、刀、钢管等作案工具,跟踪乔某到花都一间凉茶店。汪建民一行人中的两名同伙持枪冲进店里,不顾当时很多无辜群众在店里喝茶,胡乱开枪,随后汪建民等人又分别持刀和钢管冲进店里,见人就打,致三名无辜群众受伤。汪建民要寻找的仇家乔某受轻微伤。 当时正在凉茶店里喝茶的王某后来向检察机关出具证词:“当天晚上10点多钟,我在凉茶店里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我身上就流血了,随后冲进四五个男人分别持刀和钢管见人就打。” 据公安部门调查,打完人后,汪建民等人逃到白云区新市,郝浩盛、王伟和袁磊随后赶到,郝浩盛交给汪建民9000元人民币。几天后袁磊在广州市东圃客运站把郝浩盛事先准备的1万元人民币交给汪建民等人供其逃匿。 检察机关认为,汪建民等7人公然伤及无辜,并致三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而袁磊明知汪建民等人是犯罪的人,还为他们提供财物,他的行为已构成包庇罪。 在昨天的庭审中,为雇凶提供资财的郝浩盛推翻以前供述,辩称自己没有参与伤人,而之所以出钱给汪建民等人助其逃跑,是因为大家都是朋友,而他这个人喜欢助人为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