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弟隐瞒关系成夫妻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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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5日19:2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殷骏) 为结婚隐瞒血亲关系,一对表姐弟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在民政部门成功进行了婚姻登记。近日,白下区法院依法宣告这起婚姻无效。据悉,这是自去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本市法院审理的首例宣告婚姻无效案。 唐敏和张鹏的母亲是亲姐妹,因两家居住地相距甚远,表姐唐敏和表弟张鹏虽然从小就认识,但来往并不多。2002年,家里一长辈去世,在服丧期间,两人有了较多的接触。
后来,唐敏的母亲吃惊地发现,女儿竟在和外甥谈恋爱。从那时起,她就开始苦口婆心地劝阻,要双方理智对待,但这对恋人始终没有“屈服”。 今年3月,29岁的唐敏和28岁的张鹏,决定领取结婚证。由于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登记结婚时,并不需要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于是他们就拿着身份证和户口簿,来到婚姻登记处。他俩隐瞒了双方是三代以内血亲的亲属关系,在签署一份非近亲声明书后,顺利拿到结婚证。 见劝说无用,唐敏的母亲向白下区法院提起申请,要求宣告女儿和外甥的婚姻无效。5月27日,根据新《婚姻法》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法院宣告这起婚姻无效。不过,唐敏和张鹏均没有到庭。 据悉,《婚姻法》是新中国最早颁布的法律,此后该法经过数次修订。但对直系或旁系血亲亲属的婚姻关系,都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而对血缘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引发的婚姻无效案,法院实行一审终审制(文中人名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