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犯刘宏昌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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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08:5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咸阳讯(记者 田月)本报去年曾连续报道的,为劫财而凶残杀害长武县电视台女主持人李华的故意杀人犯刘宏昌,已于近日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日前,该犯在长武县被执行死刑。 刘宏昌今年37岁,富平县道贤乡人,与妻子离婚后一直在西安一焦化厂打工。由于收入较低,家里生活困难,刘便产生了抢劫的恶念。该刘于去年8月底辞了工作,先后到永寿、
今年6月3日,刘宏昌被执行死刑的当天,长武县群众拍手称快。 新闻追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