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安排工作咋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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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09:23 沈阳今报 | |||||||||
栏目主持记者郑希雪 [读者有疑] 我的一个朋友于去年8月顶替父亲,被录用为某汽车运输公司职工,但到单位报到以后至今,单位既不给他安排工作,又不给他发生活费。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此事该找哪个部门解决?敖宗强[法律解答]
李文成律师:你的朋友如果已经按规定被企业录用,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双方都应当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企业应当安排工作并付给劳动报酬,如果不能安排,也应按《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14条的精神办理:“富余职工由企业自行安置有困难的,在待业期间,依法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现在你朋友已经与企业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我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