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新法遇难题椰城民警希望配套细则尽快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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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08:08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6月6日讯(记者卓上雄)就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遇到的一些难题,处在执法第一线的海口交巡警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有关方面能尽快制定出具体并具可操作性的配套细则。 救助基金没成立
事故伤者医疗费谁来付 6月4日,海口市南沙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一听到事故消息,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的办案民警就皱起了眉头:令人头痛的医疗费支付问题又出现了。 据新法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医疗机构对事故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负责人说,根据新法的上述规定,交警部门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指定事故当事人预付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费用。而目前许多车辆还没购买强制保险,省内基金会也尚未成立,事故发生尤其是逃逸案发生后,伤者医疗费的支付成了大问题。 交通管理信息尚未联网 终身禁驾有漏洞 据了解,5月1日以来,海口市发生多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目前海口市警方正积极组织侦破。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人们通常说的“终身禁驾”。虽然截至目前海口市尚未开出新法实施以来的首张“终身禁驾令”,但这一天毕竟不会太久远。 就此,有关人士指出:目前全国各省、市、区之间,甚至省、市、区内部的交通管理信息都尚未实现联网、互通信息,而根据相关规定,只要在当地居住1年以上,凭暂住证即可报考当地的驾照。因此,难免要出现肇事逃逸者在海南被吊销驾照后,又在海南以外的地区重新考取驾照的可能。 没归入机动车序列 电动自行车怎么管 自《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实施以来,海口市街头的电动自行车已是越来越多,几乎每天都不断有市民加入到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行列,电动自行车已成了目前海口街头一景。如何对这些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规范其使用行为,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据新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归入非机动车序列,但对于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行驶的问题,新法不作具体规定,而是赋予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如地形特点、交通规划、路网状况、非机动车拥有量等多方面条件,自行决定是否给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工作的权力。 但截至目前,我省这方面的细则尚未形成。海口市交巡警部门虽然主张限制电动自行车在市内上路,却苦于没有强有力的法规支持。 作者:卓上雄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