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时价”不得入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08:03 东方网-文汇报

      记者田玲翠报道

      本报讯  餐饮账单与实际菜肴不符,是消费者对餐饮行业投诉的热点。据市消保委统计,仅从今年以来,本市消费者对餐饮服务的投诉就有401件,其中有不少是有关餐饮消费不明不白的投诉。

      针对这些现象,市消保委、物价局和饮食行业协会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本市餐饮业切实做好提供消费结算清单等项工作的通知”,要求饭店都要告知消费者,餐后结账前必须提供餐饮清单。6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

   
全新点点通免费发短信 中国政法大学直读研
五千元享P4级宽带乐趣 今夜网络星光灿烂
;   

      餐饮业提供消费清单部分规定

      餐饮业在提供餐饮服务时,各类设有堂吃的企业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服务结算清单,在消费者确认结算清单无误后方可收款。

      各餐饮企业在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结算清单时,应如实写明菜肴、点心、汤类、酒水、水果等项目的品名、单位、数量、折扣及合计金额。未明码标价的项目,不得计入消费结算清单。结算清单上需标明企业名称、消费日期、时间以及投诉电话。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企业家治理沙尘暴
纪念诺曼底登陆60周年
北京传递雅典奥运火炬
美国前总统里根逝世
北京煤矿发生坍塌事故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赴美
2004北京国际车展
孙燕姿全国巡回演唱会
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