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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始食品卫生专项整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12:24 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网

  日前,省卫生厅发出通知,要求从6月至10月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

  对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将重点整治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主要针对以下几类食品:面粉中的过氧化苯甲酰;果冻、膨化食品、蜜饯、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中的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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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钠;肉及肉制品中的胭脂红和亚硝酸钠;铁强化酱油中的EDTA铁钠;调味品和碳酸型饮料中的焦糖色素。对非食品原料,将重点整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针对以下问题开展整治:米、面中使用吊白块;水发产品中使用甲醛;胶基糖果中使用非食用焦基;腌制品中使用工业用盐等。

  散装食品的重点整治内容是:商场、超市经营散装食品是否索证;经营场所散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保质期限等;销售的散装食品是否建立专人负责制度,是否有防尘材料遮盖,是否有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会被消费者直接触及;超过保质期限散装食品的处理情况、有无记录等。

  保健食品重点整治的内容有:保健食品企业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情况监督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查处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药物和保健功效成分含量不符合审核范围的行为。

  重点食品整治的内容是奶粉、调味品、酒类、饮料、熟肉制品、糕点(饼干)、糖果、豆制品的卫生许可证持证单位。对以上种类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坚决制止发放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清理并收回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省卫生厅要求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应在6月底完成,并于7月10日前报送书面工作总结;散装食品的专项整治应在7月20日完成,并于7月31日前上报书面工作总结;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专项整治应在9月20日前完成,并于9月30日前上报书面工作总结;重点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应在9月30日前完成,并于10月5日前上报书面工作总结。

  王必仕(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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