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对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源征收排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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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18:30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6月8日电(王攀、钟奇振)氮氧化物正在取代硫氧化物成为广东酸雨的祸首。从7月1日起,广东将对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源——燃煤燃油的电厂征收排污费。 根据国务院2002年修订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广东将从7月1日起对燃煤燃油电厂开征氮氧化物排污费,标准为每排放1千克氮氧化物收0.6元。征收的排污费将全部用于污染治理项目。
广东省环保局专家表示,近年来,随着大批发电机组和小火电厂的重新发电,氮氧化物排放量快速增加,大气中氮氧化物已经远远超过可接纳的容量,正在使当地酸雨污染形势日益严峻。 据了解,广东被国务院划定的酸雨控制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3%。2003年广东城市空气全年酸雨频率42.2%,比上年上升1.7%。而且广东酸雨正从硫酸型向硫酸硝酸复合型酸雨转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