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本报眉山“欧乡”终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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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03: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廖兴友)去年12月2日,本报以《歌城走一遭白开水也收5元》为题,报道了眉山“欧乡歌城”涉嫌收费欺诈。“欧乡”业主以“给原告的声誉造成损害,经济造成损失”为由将本报告上法庭。今年3月3日,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一审判决“欧乡”败诉,“欧乡”不服提出上诉,昨日,眉山市中级法院终审认为,“欧乡”对消费者存在误导,每杯白开水收费5元不符合公开、公平、诚信和质价相等的原则,驳回“欧乡”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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