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长袖”状告派出所“戴眼镜”身份仍是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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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03:4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南阳讯 昨天,本报A08版以《请人消费后 千方百计赖账警方调查时要砸民警饭碗》为题报道了发生在南阳市的一起怪事:歌舞厅里喝酒、嫖娼共花去了500元却不予结账,民警传讯涉及嫖娼案的几个当事人时,竟然遭到威胁:“谁整我就砸谁的饭碗!”果然,见报当天记者到宛城区公安分局建设路派出所做跟踪采访时,派出所的民警们说,他们刚刚接受了来自宛城区公安分局纪委和督察大队的调查,因为“灰长袖”潘某状告派出所民警在办案中殴打了他。
据该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讲,潘某状告负责传讯他们的民警张明鸿当晚也在白云歌舞厅喝酒,并在执行公务时殴打了他。该负责同志称,他们有充分证据证实当晚是接到南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后才出的警,而出警前,张明鸿就在派出所。此外,包括潘某在内的所有案卷没有张明鸿当晚在该歌舞厅喝酒和殴打潘某的证据。而据潘某第二天在接受民警张明鸿调查时讲,他没有给“戴眼镜”介绍小姐,也没说替他结账。在“戴眼镜”等人走后,他与“小段”被歌舞厅的服务生拦着要结账。之后遭到四五个男子殴打。但歌舞厅的老板和服务生的证言证实,潘某的确说要替“戴眼镜”等人结账,还扬言:“老子到哪里也没有结过账!” 建设路派出所的负责人讲,目前涉及嫖娼案件的坐台小姐肖某和歌舞厅老板王某已经到案。但是涉嫌嫖娼的那个“戴眼镜”还没有找到。有可靠线索称,“戴眼镜”高约1.80米,是被一个自称“路德公司”业务员的瘦子带来的。瘦子姓李,瘦子说“戴眼镜”是他公司的老板。办案民警说,他们已经提取了“戴眼镜”的体液等有关证据。 昨天,记者接到一个自称是“路德公司”办公室姓景的同志的电话。景先生说,涉嫌嫖娼的“戴眼镜”绝对不是“路德公司”的老板。他说,“路德公司”老板当天在北京出差,至今没有回来。在得知此事后,他立即通知景先生与记者和警方联系,查找这个涉嫌违法又败坏他及公司名誉的那个“戴眼镜”。 宛城公安分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涉及该嫖娼案的各方都将受到相关法律的惩处。目前他们仍在做进一步调查,相信很快会查清。 (记者 郭启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