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隐身竟办实名上网卡 业主失职不核实身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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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11:20 新华网甘肃频道 | |||||||||
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上网人员办理“实名网吧上网卡”时,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如实登记、注册。但是,昨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网吧内有些网民胡乱编造身份证号注册上网卡,而一些不负责任的网吧业主也不对上网人员身份进行核实,就擅自办理。 网民编号注册上网卡
昨日中午,在城关区五泉山一家规模较大的网吧中,不少人争先办卡。但是,记者发现,部分没有身份证的网民,竟在办卡时胡乱编造身份证号,企图蒙混办卡。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只有年满18周岁的人,才能持本人身份证办理上网卡。可记者看到,几名没有身份证的小网民找来一张朋友的身份证,他们通过改变身份证号中的几个数字,编出了各自的“身份证号”企图以此逃过工作人员的“审查”办上网卡。 业主失职不核实身份 广场东口一家网吧中,办理上网卡的网民,不耐烦地催促工作人员。网吧吧台显眼处贴着兰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网吧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其中明文规定:上网卡凭本人身份证登记、注册,网吧业主必须如实核对、登记上网人员的身份证后,才能售卡。可在该网吧,工作人员并没有对办卡人员的身份证逐一核实,只听网民报上身份证号后就给他们办了卡。 违规办卡重罚业主 就办理上网卡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兰州市公安局网监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网吧业主不负责任使网民胡乱编造身份证号登记上网卡,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31条3款的规定,要被给予警告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撤销公安机关批准的网络安全经营许可证。(记者 赵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