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扎伤眼 老板让冒名住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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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2:15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姜涛实习生唐艳侠)今年18岁的明小红,在三原县一家汽车修理厂打工,5月22日,工作时一个小小的铁屑迸进了他的右眼,老板赶紧将他送到了医院,而当小明的父亲赶到医院时却发现孩子的名字被莫名其妙地改成了“薛超东”,是老板想骗取保险金,还是想推卸责任?这让明小红的父亲实在摸不着头脑。 据小明的父亲说,明小红是今年3月到三原的一家汽车修理厂打工的,5月22日小明
5月23日,小明的父亲得到消息后,赶紧从柞水老家赶到医院。可找了半天也没找见“明小红”的名字。却发现自己儿子的名字被改成了“薛超东”。小明的父亲告诉记者,当时老板对他的解释是,“薛超东也是店里的一个伙计,因为上了保险,所以这样以来就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一些补偿。” 过了几天,小明的姑姑赶到三原,从汽车修理厂找回了小明的东西。老板也接连付了将近一万元的治疗费。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明的病逐渐也有了好转。6月7日,老板来到医院给小明办了出院手续。小明的父亲要求老板出示一份现在医院里的“薛超东”就是“明小红”的证明,但老板拒绝了这个要求,双方为此还发生了争执。 小明的父亲怀疑,修理厂老板不开证明的原因,是想以后万一孩子的眼睛出了问题,他就能很轻易地推卸掉责任。为此他拿着小明的身份证到西一路派出所,希望派出所能出个证明,但派出所却说,“只能证明这张身份证的真假,无法证明躺在床上的就是‘明小红’。”该院的医生也同样无法出具这个证明。 小明的父亲告诉记者,孩子的眼睛是“右角膜穿通伤”,现在要想彻底治好可能还需将近一万元的治疗费。“而老板不出这个证明,恐怕不是想骗保这么简单,可能也是为以后推卸责任作准备。”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该汽修厂老板陈某的电话但一直无法接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