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第一大律师"李奎生诈骗案终审维持原判十二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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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8:4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荥阳市检察院获悉,自称“中原第一大律师”的李奎生诈骗案已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李奎生的上诉,维持原判12年。 1997年,新郑市公安局王某(已判刑)涉嫌徇私舞弊案发后,李对其家属承诺包其无罪,骗取20万元;1998年5月,荥阳市财政局原局长薛某因涉嫌贪污受贿被立案侦查,李在收取了薛家属交付的30万元代理费后,借口可以通过另一名律师见到薛,骗取薛的家属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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