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俩乡政府干部绑架撕票 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10:10 燕赵晚报 | |||||||||
据新华社电秦皇岛青龙满族自治县两名乡政府干部因绑架并杀害一名小学生,8日被秦皇岛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3年12月11日傍晚,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乡政府公务员崔文奇、朱君凯来到青龙县城,以买饮料为诱饵,将放学回家途中的12岁小学生齐栋骗到一辆脚蹬三轮车上。等齐栋将掺有安眠药的饮料喝下陷入昏睡后,将他向野外拉去。
当来到距县城10公里处的一条隧道时,孩子突然醒来。崔、朱二人听孩子说认识他们,陡起杀人灭口的歹心,随即将孩子拉到一面山坡上将其活活掐死,扔进一间废弃的房屋。然后,崔、朱打电话向孩子的父亲索要20万元。孩子家人当即报警。 接到报案后,青龙县警方连夜展开侦查,第二天上午便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法院判决认为,崔、朱二人犯绑架和故意杀人罪,证据确凿。 据两人交代,他们绑架只是为了“弄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