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瓶费”说停停不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13:0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南京物价及消协等部门于8日明确指出:饭店应该立即停止收取“开瓶费”。这一要求经媒体公布仅仅一天,昨晚记者便接到相关投诉。 昨晚8点多,家住南京玉兰里的陈女士向记者投诉,她说自己正在南京夫子庙一家大饭店消费,因为自带了酒水,结账时店方向她收取“开瓶费”,她不肯付,双方相持不下。记者随即赶到这家装修非常豪华的饭店。在二楼一包间,陈女士正和该饭店一孙姓经理争吵。
当晚,记者又走进了华侨路一家西餐厅,并以定餐为由问服务小姐是否可以自带酒水,服务小姐很明确地告诉记者“不行”,记者又问是朋友有一瓶好酒要给大家分享,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通融”一下,服务员称规定不可以,并找来了一位陈领班。陈领班告诉记者可以“通融”,但要求收取20元“开瓶费”。记者之后又去了南京几家饭店,经了解“开瓶费”实际上是说停未停。(景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