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涉黑头目李红武被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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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3:0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延安讯(记者刘剑实习记者小雄)昨日下午,延安市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李红武被执行枪决。 据了解,1992年~2001年期间,罪犯李红武(又名李二保)在黄陵县店头地区,组织两劳释放及负案在逃人员,多次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李红武6次持械伤害他人,致7人重伤,两人轻伤,其中一人右眼残废,一人肾脏被切除。
李红武涉黑团伙案经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认定李红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昨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依法执行了故意杀人犯李发富、杨林林的死刑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