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启月旁听“民告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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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5:43 北京青年报 | |||||||||||
去年9月30日,出租司机李某某载客行驶至北京火车站路口,乘客下车后另有客人上车。在李某某起动汽车时,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检查人员上前出示证件对李某某检查。同年10月21日,执法总队以李某某在北京火车站设有出租车营业站区域内私自揽客,违反了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为由,对李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其运营资格证件上作违章记录,并暂扣其运营资格证件一个月的处罚。李某某不服,以执法总队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处罚决定。一审法院作出了维持处罚决定的一审判决。李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一中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李某某违反规定私自揽客的行为确应受到处罚,但上诉人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情节严重,交通执法总队的处罚显失公正,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及交通执法总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变更为给予上诉人李某某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中院的法官介绍说,近三年一中院受理1008件行政案件,这类案件具有专业技术性强的特点,而且有相当数量的案件涉及外国当事人,涉外率达到40%。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入世的到来,方方面面的司法需求在不断增加,法院承担着普法重要任务,同时,法院也要为外交事务管理部门提供更多法律上的帮助和支持。由于这起案件审理过程相对简单,可以当庭做出判决,因此选择这起案件请外交官旁听。外交官们表示,行政权利的行使是受到监督和制约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必须适度。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章启月表示,法官通过审理案件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外交官则通过对外交往向外国政府和公众介绍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 作者:刘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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