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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在家妻子为要拿房产证借“老公”去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6:5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胡勇谋)与自己已达成离婚协议的丈夫不在武汉,李女士为了尽快拿到离婚证,竟让人假冒丈夫,领取了离婚证。李女士近日将面临诉讼。

  1999年,结婚两年多的楼先生夫妇花17万余元在汉买了一套房子。2002年2月,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二人商定,离婚后房屋归李女士所有。此后楼先生移居外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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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女士为了尽快获得房屋产权,于二个月后,请他人假冒丈夫,一同去领取了离婚证。然后,凭着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一系列证明,李女士将房屋过户到了自己名下,不久卖出。

  楼先生回汉后,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时,被告知“自己”已来过。李女士冒领离婚证一事终于露馅了。

  颇为生气的楼先生决意将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房屋买卖的合同无效。楼先生认为,离婚证还没有下来,房屋即是共同财产,李女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义律师事务所伍怡律师点评:李女士领取离婚证手续不合法,应当被依法撤销离婚登记。其与楼先生婚姻关系并未依法解除,却擅自买卖双方共有的财产,已侵犯了楼先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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