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大病救助缴费方式调整,半年缴改月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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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7:44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 】昨天,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7月1日起正式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费征缴方式。 记者获悉,在职人员的大病医疗救助费由原来半年(即1月和7月)缴纳一次调整为按月缴纳,缴纳标准仍为每人每月5元;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关于中国石化集团下属在宁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续保的处理意见》和《关于“三联动”改
将半年一次缴纳改为月月缴纳,记者了解,此举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征缴管理服务,强化完善南京市医疗保险制度。 作者:姜晶晶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