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六字方针”挽救失足少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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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8:34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双牌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的特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六字方针”,把办案和对未成年人犯的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2002年以来,该院办理32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判刑29人,不起诉3人,仅有1人重新犯罪。 该院每办理一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首先进行深入调查,找出诱发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然后,采取干警上门走访、通信联系、进行座谈等形式,与未成年人犯的家长、教师见面
该院还十分重视做好未成年人犯家长和教师的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对一些教养不善、教育不当的家长、教师提出意见,使他们承担起应尽的责任,为未成年人犯的改造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时还积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对可诉可不诉的,一般坚持不诉,将感化、教育工作贯穿于办案始终。蒋明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