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男子不顾一家老小的安身,竟偷卖自住房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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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16:27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为了区区9万元钱,竟然置一家老少无处安身于不顾,偷偷与他人签订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秦淮区的李某因一时糊涂,结果被愤怒的妻子和老母亲告上法庭。 造假——聪明反被聪明误 今年43岁的李某与妻儿老母一直租住在秦淮区一套40余平方米的公有住房里,虽然略
开庭——法院审理辨是非 秦淮区法院受理了此案,经过开庭审理后认为: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应由同户籍家庭成员协商一致,且转让后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得低于8平方米,否则该公有住房承租权不得转让,被告李某在办理本案所涉及的公房的承租权转让时,出具虚假证明,隐瞒了该房屋内同户籍家庭居住成员情况与孙某签订转让合同,侵犯了该房屋内同户籍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因此该转让合同应属无效。被告李某应当承担本案全部责任。 结果——造假者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原、被告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达成协议:李某与孙某签订的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无效;某经营公司恢复原房屋的承租关系;李某返还孙某购房款6万元,赔偿孙某其他损失一万余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作者:秦民一、吴剑秋、 陈晓 (来源:江苏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