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的“钱”能找回来 医保中心昨表示帮王先生开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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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03:10 青岛新闻网 | |||||||||
自从丢失了2600多元的住院发票之后,家住人民路295号的王高登一直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我家不宽裕,我原准备通过医疗保险报销出这些钱,给上大学的儿子交学费呢。”昨天,王先生拨通早报热线2888000后忧虑地对记者说。;王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他因脑溢血被送到青医附院治疗,住院期间共花费了2654.80元的治疗费。“我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原先打算将这笔钱报销后,当作儿子上大学的费用,但万万没有想到由于我一时不慎,将发票搞丢了。”王先生哭着对记者说,他现在半身不遂,又属于特困家庭,这2600多元钱
记者就此咨询了青医附院的工作人员,他们说,如果让他们再出具一份住院发票,则必须要由青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出具一份住院费没有报销的证明。记者又与市医保中心综合处取得联系。“我们一定帮助王先生查询到所要的证明材料。”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说,王先生或其家人可携带住院出院等证明,前往中心信息管理处、住院管理处办理证明手续。记者徐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