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公办学校 免借读费用农民工子女享受“市民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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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05:4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今年秋季开学起,我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时,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与城市学生在收费上享受同等待遇,免收借读费用。这是昨天省政府对省辖市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做出的一项具体要求。 要求中规定,进城务工农民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时,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和挖掘教育资源,按照相对就近入
由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工作较为艰难,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说,我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有几十万人,这些来自农村的孩子,长大后无论留在城市还是返回家乡,他们的素质高低,必将对未来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各级教育部门要在保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做到对他们和城市学生一视同仁。在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费用上,接收学校应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固定,收入不稳定的特点,有关费用分期收取。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创办招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分校,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问题。 (记者 张可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