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判到判无罪 19年前陈案风波难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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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08:13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通讯员晓亮)一起陈案19年内一波三折:原武昌县(现为江夏区)法泗信用社会计胡允洪涉嫌贪污一案,经历了一审判刑7年、终审判刑3年半、再审改判无罪后,又由检方向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省高院将于近期开庭再审。 武昌县检察院于1985年7月对胡允洪一案立案侦查,后查明:胡在任本单位会计期间,于1984年9月至1985年3月,私自动用该社集体户存款5万余元借给他人使用。同年9月,武昌
武汉市检察院于今年1月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省检察院审查认为,再审没有认定胡一笔贪污2万元的事实,属认定事实错误,且法院采信了证人代某作的假证。胡允洪归还的款项属案发后归还。同时还认为,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开庭再审,违反程序。省检察院遂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严重违法”为由,于今年3月26日向省高院提出抗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