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所三路暗访国展停车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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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07:23 北京晨报 | |||||||||
如“天价停车场”非法所得无法计算,将被处以2万至20万的罚款 本报昨天报道《逛车展 停车费收我60块》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晨报讯(首席记者崔红)原本每半小时1元的停车费,却因为车展而飙升几十倍——昨天本报热线版以《逛车展停车费收我60块》为题,报道了国展附近停车场开出天价停车费现象。市发改委物价所检查人员看到报道后紧急出动,分3组对停车场进行暗访,发现国展停车场和附近路侧停车确实存在乱收费现象。
昨天,检查人员花了整整一上午的时间对国展周边的机动车停车收费进行了暗访,发现国展停车场和附近路侧停车存在乱收费的现象。按照《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四环路内普通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小型车每半小时收费1元,大型车2元,而这些停车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按每车30元或50元标准收费。对此,市物价检查所当场给予纠正,作了讯问笔录并决定予以立案。到中午11点30分左右,经巡查,停车场已基本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今天,停车场的主管单位将到物价检查所接受调查、讯问,执法人员将根据调查情况,于近日内对该公司开出罚单。 执法人员坦言,如此高的“天价停车费”此前从未查处过。据记者了解,停车场这一行为是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其违法所得应退还车主,还将被处以5倍违法所得以下的罚款。如果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可处以2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在车展期间,市物价检查所还将连续对该地区停车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市民若遇停车场乱收费情况,可拨打物价举报电话123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