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法院十条措施便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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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2:1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泸西县人民法院在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中,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制定了3大内容,10条具体便民措施。 ———强化信访工作。一是对于当事人或群众在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负责接待的
———公开相关制度。一是公开立案程序。对立案应提交的材料和各类案件应当缴纳的诉讼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强化公开审判制度。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法庭旁听公开审判的案件;凡是公开审判的案件,允许有关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到法院查阅有关裁判文书。三是实行执行全程公开。向社会公布执行工作的程序,允许社会群体、新闻媒体询问、采访和报道执行过程;对法院正在办理的执行案件,当事人有权了解案件执行的进展情况。 ———落实有关制度。一是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对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指定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辩护;二是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困难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优抚对象,可以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以保证困难群体打得起官司;三是严格执行一审立案期。立案庭在受理立案材料后必须在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不予立案的决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是建立和完善繁简分流机制,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推行简易程序方式审判,以缩短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 何绕生 汪继武 (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