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利乱砍树 法院罚他去种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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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2:1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杭州6月14日电(郑黎、赵璐)为烧锅炉省些柴火钱,浙江慈溪市一男子陈某居然雇人偷盗海塘防护林,事发后痛悔不已。慈溪市法院日前作出了一个“别出心裁”的判决:陈某若想免除牢狱之苦,在今后的20余日内必须种植170棵树木以弥补国家损失。
现年31岁的陈某,今年2月初雇人把慈溪市三北镇政府种的海滨防护林砍掉了120多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经群众举报,还想“扩大战果”的陈某被巡查人员逮个正着。 庭审中,陈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全部承认,说自己为贪图一些小钱去砍树,没料闯下如此大祸,愿意将功补过。办案检察官介绍,按照陈某犯罪事实,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考虑此案有一定警示教育意义,陈某本人也有悔改表现,于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罚其种树来弥补损失。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同时对陈某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处罚金5000元。 按照法院要求,陈某必须在今年7月5日前,种植女贞树170株,看护3年,成活率达90%以上,所有费用亦由本人承担,若做不到这些,还得进班房坐牢。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