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违法载客罚款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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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2:1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各类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近日,一名驾驶货运车辆的驾驶员就因违法载客8名而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5月4日下午,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板桥中队民警在查车验证过程中,在对一辆货车进行查验时,发觉大货车货厢内违法搭载8名民工,据驾驶员称:这些民工大多是自己的亲戚,因要到一工地去务工,便拦乘他的大货车。民警们向驾驶员及乘车的民工讲述货车载客的危害性后,为消除不安全因素,民警们让民工乘坐客运车辆前往目的地。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驾驶员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相关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浦绍斌(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