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女公交车上为占座大打出手造成一人脑震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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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3:20 华商晨报 | |||||||||
为在公车上占座,两少女大打出手,其中一人为此得了脑震荡。 去年8月3日早上7时许,家住沈阳市新城子区的14岁女孩丽丽和妈妈乘坐243路公交车上学。在车上,丽丽和妈妈还给亲属占了一个座。 不久,22岁少女灵灵上车要坐这个空座,说:“等你亲属上来我就让给他。”可当
灵灵报警,经医大二院诊断,灵灵“脑震荡、腹外伤,大腿内侧青紫”,休息了一周,花掉医药费2000余元。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灵灵起诉到沈河区法院,要求丽丽赔偿各项损失合计5000余元。 “文明乘车是公民的义务,原被告因座位问题发生争执均有过错……”沈河区法院认定丽丽负主要责任,日前一审判决丽丽赔偿灵灵合理损失1800余元,因其是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 宣判后,灵灵和丽丽均表示服判,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文中人物为化名) 陈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