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团演员敲诈强奸前女友,最终被警方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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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7:1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福建漳州一女子在与南京某歌舞团演员谈恋爱时,贪图“刺激”,让他拍下自己的裸照。没想到,两人分手后,该演员竟以裸照对她进行敲诈,并将其强奸。11日上午,玄武警方根据线索,将演员李某抓获。 今年40岁的李某,系南京某歌舞团演员。一年前,他利用自己的表演才能,在南京结识了比自己小10岁的福建女子陈娴(化名)。两人在热恋时,李某要求为陈娴拍裸照,并骗
本月8日,远在福建漳州的陈娴接到李某的电话。李某在电话里怪声怪气地说:“你来一趟南京,我有件东西给你看。”不明就里的陈娴当即要求李某不要再骚扰她。然而,李某的腔调更怪了:“你有几张很好看的照片在我这里。你不来的话,过几天××网站上,就会出现你的裸体画面。”一听此言,陈娴一下子懵了。她这才想起,自己曾经被李某拍过裸照。尽管她在电话里再三哀求,李某坚持要她来南京取照片。 10日上午,陈娴乘火车赶到南京。李某当即将她带到玄武门附近某宾馆311房间。当陈娴提出要照片时,李某却表示,他最近缺部手机用。陈娴会意,当即到商场为他买了一部价值3000多元的手机。然而,李某仍然没有还照片的意思,反而提出了更非分的要求。陈娴当场表示拒绝。李某不顾她的反对,将她按在床上,捂住其头部,将陈强奸。事后,李某威胁陈娴不许将此事讲出去,否则她的裸照就会上网。11日上午,陈娴经过反复考虑,最终决定报案。玄武警方迅速出动,将李某抓获。 目前,有关部门正对此案进一步调查。 作者:陆诚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