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保洁员要交服装费?强行收取服装费“抬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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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7:1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按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如果用人单位必须穿着制服上班,也不该向员工收取服装费,但记者昨从南京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强行收取服装费现象又开始“抬头”。 孙女士今年初应聘进了南京一家清洁公司,按照这家公司的规定,每名工人都需自行购买6件工作服,每件20元,120元费用从第一个月工资中扣除。干了一段时间后,孙女士提
无独有偶,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不久前又接到3名清洁女工投诉服装费,经过中心调解,这3名女工也顺利拿到了余款。这两起投诉的处理还算圆满,但记者了解到,劳动部门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如果用人单位必须穿着制服上班,也不该向员工收取服装费,因为制服也是劳动条件之一,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 作者:薛玲 (来源:扬子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