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沐浴猝死在澡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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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02:05 新闻晨报 | |||||||||
浴室人道赔偿 1.5万元 通讯员吴厚宽记者李郭平 晨报讯丈夫酒后到浴室洗澡,不幸猝死浴池,悲痛之下,妻子史女士和两子女将某浴室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万余元,但这一请求未获
去年5月9日,胡先生午饭喝了一点酒后单独一人至某浴室洗澡。后浴室工作人员岳某发现胡一人在大池内像沉下去的样子,于是立即叫同事一起将胡先生抬出大浴池,并对胡先生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同时拨打“120”、“110”。14时50分许,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赶到现场,急救中心病史记载:患者胡先生洗澡时,突然滑倒在浴室内,呼之不应,口中有酒气,面色苍白,车到时患者呼吸、心跳均无。初步诊断为:猝死。同日,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事侦查支队对胡先生的死亡原因作出结论为:猝死。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先生洗浴前虽曾饮过酒,但非醉酒状态,其在神志清醒的状态下至浴室洗浴,浴室让其进入大池内洗浴并无不妥之处;当胡先生身体出现不适征象时,浴室工作人员将其抬起,当即进行救助并报警急救,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同时,死者经有关部门认定死亡系意外事件。所以,史女士要求浴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无法律依据,法院难以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