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疑罪从无原则抢劫嫌犯被判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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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03:5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漯河讯昨日上午9时,一挂鞭炮在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大院响起,刚刚被法院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判为无罪的黄健,把一面锦旗交到了法官的手中。 据了解,2002年,小包工头黄健承揽了建筑商黄某部分工程,完工后,黄某欠下黄健数万元工钱,去年10月30日,无法给数十名民工兑现工资的黄健便伙同3个身份不明的男子,持刀闯入黄某家中,威逼黄某限期还款,并用刀将黄某刺成轻微伤后,抢走黄某1000多元现
今年6月10日,源汇区法院在庭审中认为:黄某与黄健之间存在工程发包关系,不排除黄健带人到黄某家是以追要工程款为目的;公诉机关指控黄健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缺乏充分证据,不能成立;黄健的辩护人提出黄健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缺乏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且同案另3人下落不明、现有证据构不成抢劫罪,法院对上述辩护予以采纳,故判决被告人黄健无罪。 漯河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燕京认为:这起案件中,法院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对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这是法治文明和保护人权的一个重要体现;同时,疑罪从无原则也对办案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人员必须把证据做得更扎实,才能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避免冤案和错案的发生。(记者刘广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