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外逃10年后以为已无事回单位要求恢复公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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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08:0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张建川 陈丽 记者何晓东)10年前,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六厂原厂长张震宇因受贿东窗事发,在公安机关抓捕时他闻风而逃。10年后他认为自己所犯的罪可以躲过法定的追诉期,便放放心心地回到成都。但就在他找到原单位要求恢复公职时,冰冷的手铐卡在了他的手腕上。昨日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张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经过检察机关调查,1992年3月,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六厂计划对导漂设施进行维修
虽然张在逃亡时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但他不惜花钱购买大量的法律书籍学习,欲钻法律的空子。张因此认为自己所犯的罪行在10年后已过追诉时效。于是,10年后张放松警惕回到成都。回来后,张还找到原来的工作单位,提出恢复公职的要求,检察机关立即组织力量将其抓捕。据了解,张在潜逃时已经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今年6月8日,郫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震宇有期徒刑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