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卫到袭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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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08:33 解放日报 | |||||||||
今年16岁的王刚自幼习武,本是为了“自卫”,但因缺乏正确引导,渐渐从“自卫者”转变成“袭击者”。他自恃有一身“武功”,为寻求刺激,竟找来两个无辜少年当“靶子”狂殴,致使其中一人被活活打死。日前,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盗窃罪、非法拘禁罪三罪将王刚提起公诉。 王刚从小拜师学艺,练就一身功夫。两年前,父母从安徽颍上来沪经营蔬菜买卖,他
去年9月21日凌晨2时许,刚在西南商城窃得300多元的王刚,又与两个同伙来到兰坪路与江川路交叉的地方,“铆牢”一间西饼屋撬门而入。砸开保险箱后,三人将3000余元赃款当场分拆,各拿一份散去。 为所欲为的快感令王刚的胆子越来越大。去年12月7日晚,他在碧江路一茶室打牌聊天时,发现衣服上不知何时滴到了奶茶。他当即生气地说:“不玩了!我现在想找人出气!”同伙听懂了王刚的“意思”,二话没说到网吧骗来两个少年。 在茶室后面的花园里,王刚见两少年中小华比较瘦弱,便迎了上去。 小华刚说了一句:“我又不认识你们。”王刚的拳头已揍到他脸上,紧接着一顿暴打。另一个少年想逃,被王刚的“弟兄”揪住,也打了一顿。直到小华被打得瘫倒在地,王刚才心满意足地回茶室继续打牌。 可不久,他发现小华在楼梯口打手机,以为小华在叫同伙来报复,于是“先下手为强”,又一次带领四个“弟兄”冲上前对其进行殴打。受到重创的小华一头撞到楼梯台阶,趴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王等人见状慌忙逃跑。 小华最终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黑鹰”与同伙也于不久后落网。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最新消息】 本报讯(记者朱泳武)记者近日从市高级法院获悉,去年本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6%,其中财产、暴力型案件占全部案件的八成以上。 外来人员中的未成年人犯罪占全市案件总数的比例也在逐渐走高。去年这一比例为41.8%,今年一季度为53.8%。据悉,这些未成年人或随父母来沪,或自行来沪谋生,往往脱离家人管教,染上各种恶习,进而违法犯罪。 法院在分析本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失业、失学、失管”的闲散人员堪称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力军”。去年这一人群的犯罪案件占38.2%。 【点评】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王刚之所以走上今天的道路,与其父母的教育方式有很大关系。王的父母送儿子习武的目的就是为了给自己当“保镖”,保护自己做生意不受他人“欺负”,这就传递给王刚一个“以暴制暴”的错误观念。而到上海后,父母忙于生计,对孩子的“武德”不加以正确引导,又导致王刚渐渐从“自卫者”转变成“袭击者”。王刚的伤害动机非常荒谬,手段又残忍,在同类案件中实属罕见。更令人痛心的是:他几乎没有意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直到警察上门还若无其事。 长宁区法院少年庭庭长陈建明:许多未成年人犯罪主观恶性并不大,很大程度上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一些不法分子的引诱、教唆。而当他们在“善”与“恶”的天平上摇晃时,来自家庭的温暖和社会的关心至关重要。“拉一把和推一下,往往导致截然不同的后果。” 陈建明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也需要进一步落实,特别要重视对外来未成年人的教育,不能出现“盲区”,更不能流于形式。本报通讯员陆勤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