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冒名顶替”打工遭遇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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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10:33 江南晚报 | |||||||||
打工人员小王和小潘,分别来自安徽的广德和苏北的涟水。去年10月底,在锡城钢铁桥旁一家工贸公司打工的小王跳槽,没有“饭碗”的小潘经老乡介绍,沿用小王的名字上了岗,两个月后,他在操作炼胶机时被辊筒“咬”掉了4个手指,市有关部门认定“小王”为工伤。近来,小潘为追讨工伤待遇说出了真实身份,不料—— 只为图个方便,借用名字上岗昨天上午,小潘来到本报反映,去年10月中旬,小王在
害怕公司怪罪,不敢吐露真名今年1月4日晚8时前,小潘按时进车间开动炼胶机。在拌第一车料时,右手突然被胶料带入了辊筒。小潘说,当时他拼命地往外拽右手,同时伸出左手拉刹车,但刹车失灵,机器仍“咬”着他不放。他即大声呼喊“救命”,一名姓张的同事见状,飞奔过来关掉了电闸。公司人员立即把他送进手外科医院抢救,但右手丢了4指,拇指骨折。躺在病床上,他多次想吐露真实姓名,但始终没有说出口。有老乡提醒他,万一公司怪罪下来,从此对他置之不理就倒霉了。而他的病历卡上,一直写着小王的名字。他住院两个月才治愈,出院后公司每月发给他300元生活费。 突然“冒”出小潘,公司立即变脸“小王”出事后,公司以小王的姓名为其进行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市劳动保障部门在今年2月下旬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两个月后,市有关部门又对他工伤确定为4级伤残。小潘反映,他要求享受相关工伤待遇但未果。这时,小潘才想到依法追讨公道,在向公司领导说出真实姓名的同时,要求更改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书的姓名,公司拒不承认“小王”就是小潘。日前,该公司安保科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表示,公司员工名册里没有“小潘”这个人,受了工伤的是小王,公司只对小王负责。小潘反映,从5月份起,他就没有拿到一分钱的生活费。 存在劳动关系,可以依法维权据该公司炼胶车间员工反映,小潘今年27岁,比小王小6岁。小潘顶替小王打工,上夜班的人都知道。小潘表示,自己因为不懂法才做了借用他人之名打工的事,现在很后悔。现在,手外科医院已为小潘写了就医证明。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表示,如果该公司坚持受工伤的是小王,公司就应带着小王来作伤残鉴定,否则将撤销小王的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书。至今,公司迟迟未给小潘办理“更名”手续,安保科负责人称,一时找不到小王,不知其去向。有关法律工作者认为,小潘与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重新申请工伤认定,依法维权。 (记者果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