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起争议,78岁姐夫告76岁舅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11:12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因园林规划,姐弟俩共同分得3套住房,可还没来得及分配,姐姐便离开人世。不想,“分割”问题,使得78岁的姐夫与76岁的小舅子撕破了近50年的和气脸皮。近日,姐夫一纸诉状将小舅子告上了法庭。 姐夫李歌、小舅子吴勉分居两个省。姐姐吴敏在世时与弟弟吴勉共同继承了父母遗留下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的一套住宅。
1997年因杭州市园林规划需要,拆除这套住宅。姐弟俩经与开发商协商,先由开发商拨款22.58万元,在该市复兴南苑该小区内购买一套商品住宅房,之后将剩余的34万余元打入南京某房地产公司,用于购买江宁一小区的2套商品住宅房。3套房屋购买后,姐弟俩还未商量好如何分割,姐姐吴敏就去世了。 去年7月,李歌与吴勉协商办理了复兴南苑一套住房的共有产权证,事后,姐夫又提出分割位于江宁的2套住房,为此事,两人闹上了法庭。 日前,江宁法院已受理此案。(文中人物为化名) 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通讯员 朱同复 (编辑 爱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