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境外赌博失脚趾又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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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15:38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李子安)用公款去缅甸赌博,想发笔横财还债,然而却落个截掉母趾又被判刑的原华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兼党组书记方炳惠,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华安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方炳惠有期徒刑14年的一审判决。 华安县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方炳惠在2001年1月至2003年5月间,利用其担任县联社
方炳惠先后于2003年2月、4月、5月间,三次利用下属供销社和县供销社资金回笼之机,挪用23.1万元,到缅甸小勐拉进行“百家乐”赌博。至5月10日已全部输光,并欠赌债。此时,方炳惠多次催促下属供销社再“借”给他钱,存入其“金穗借记卡”账户未果。因欠赌债,方炳惠被缅甸小勐拉赌场管理人员夹住脚趾扣押,5月28日被我警方抓捕归案。鉴于方炳惠右脚母趾已坏死,考虑其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本人提出要求,对其做了截掉母趾的手术。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