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公证事业不能牺牲 行业信誉和政府公信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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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2:16 三秦都市报 | |||||||||
据陕西电视台 6月15日上午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提出:各级司法机关要把落实《行政许可法》和规范自身的行政许可行为相结合,把学习《行政许可法》的过程变成一个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过程。 会上强调:从现在开始,要特别加大对公证处、公证员职业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公证处、公证员在履行法定职责中出现的失职行为要严肃处理。
省司法厅厅长赵英武说,尽管目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公证工作改革中,把公证机构定位为中介组织和事业单位,在经费管理上实行自收自支,但其国家司法证明机构的性质和职能没有变,公证人员作为国家法律工作者的身份没有变,因此绝不能把公证处办成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实体,也不能把公证员变成只顾挣钱而不顾道义的商人,更不能把公证变成不法之徒进行违法犯罪的装饰和招牌。公证工作只有把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恪尽职守,把依法公证放在首位,把公证质量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才能使公证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才能使公证事业不断的创新和健康发展,公证事业的发展绝不能以牺牲行业信誉和政府公信力为代价。今后在现场公证中出现严重问题,对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定要依法依纪追究承办人员和公证处的责任,绝不姑息。凡出具假证的,经发现,对承办人要坚决清理出公证员队伍,对其所在公证处停业整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