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熊咬伤近三年 申诉仲裁有果动物饲养员获赔3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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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3:4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濮阳讯6月14日,记者从濮阳市劳动仲裁部门获悉,经过近两年的申诉,被黑熊咬伤致残的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新蕾动物园饲养员郑张红,终于从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拿到了裁决书,裁决书判定新蕾动物园一次性赔偿郑张红38.7866万元。 据了解,2001年9月18日,郑张红在喂养动物园内的黑熊时,由于圈养黑熊的铁栅栏竖柱间距过宽,郑的左臂被黑熊伸出笼外的嘴和爪咬伤撕裂。经中原油田职工总医院抢救治
2002年7月,濮阳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郑张红已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为伤残五级,需要安装假肢辅助生活。后来,因赔偿数额,郑张红与动物园负责人发生争议。之后,郑张红走上了申诉之路。今年5月底,濮阳市劳动仲裁委根据因工伤残无过错责任的原则作出裁决,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新蕾动物园一次性赔偿郑张红伤残抚恤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38.7866万元。 截至发稿,动物园未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 (陈伟 王其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