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港币“掉包”诈骗5万元 黄某被判刑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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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5:09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实习生柳叶娇通讯员唐敏红)黄某到幼儿园、旅行社等玩兑换港币,然后“掉包”骗钱。近日,南山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3年4月19日中午11时许,黄某来到南山区科技园附近一家旅行社营业厅,用港币买了1张深圳到平顶山的机票后,又向旅行社的工作人员提出以1比1的比例将港币兑换成人民
黄某还先后到南山区数家幼儿园,以兑换港币为名,诈骗他人钱财。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实习生柳叶娇通讯员唐敏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