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干部超市中偷盗化妆品败露假称搞“安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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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6:1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延安讯(记者 雨石)黄陵县一女干部在延安东兴购物广场(超市)偷盗化妆用品,行为败露后,为逃脱处罚,竟称自己是检验超市的安全措施如何;之后,又称自己是精神病患者。延安市公安局经过详尽调查取证后,昨日对其进行了处理。 超市偷盗败露竟称搞“安检”
6月5日下午4时,一名40多岁的妇女在延安百米大道延安东兴购物广场(超市)挑选了一大一小共两瓶染发剂、一支洗面奶。交费时,该妇女只出示了小瓶“一梳黑”染发剂并付了款。随后,她在超市门口让超市保安验票后,径直走向街道。但她很快被保安叫住,带到超市的防损部进行调查。 保安检查发现,她将大瓶染发剂和一支洗面奶全部塞在自己的胸衣内。事情败露,该妇女拒绝接受调查,后又声称自己这样做的目的是检验超市的安全措施如何。如果好,就表扬超市保安;如果不行,就向总经理投诉保安。 偷盗者派出所自称“神经病” 保安随后向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宝塔派出所报案。民警到达现场,但面对这名妇女却什么话也问不出来。民警便口头通知她到派出所协助调查,但该妇女继续睡在椅子上不动。民警只好将其扶着坐起,并拉着她的手坐车带回派出所调查。该妇女下车后,又拉着楼梯的扶手不动。民警只得和派出所的雇用司机抬着她上楼(派出所在四楼)。上楼过程中,她不断地用脚蹬踢民警。上到四楼,她又躺在派出所的椅子上,并突然起身,朝派出所雇用司机裆部猛踢。 此后,这名妇女躺在椅子上大骂民警,并说自己是“神经病”患者,后又给自己的亲属打电话说民警打自己。其亲属便向宝塔公安分局进行了举报。 偷盗者为黄陵县一干部 举报引起宝塔公安分局的极大重视,分局几名主要领导及时来到派出所,首先安排送这名妇女到医院进行检查,再派分局督察室全面调查民警是否有打人行为。经查,派出所调查的“该妇女偷盗”一事完全属实,她是在踢了雇用司机后被司机踢了两脚。 警方调查得知,在超市偷盗的妇女姓吴,45岁,是黄陵县城区街道办事处的计生干部,两年前因为颈椎病开始休假。据黄陵县城区街道办事处证明,吴某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没有精神病;其邻居也证实,吴某只是身体不太好,没有精神病;吴某亲属所提供的病历证实,吴有心脏、颈椎等多种病,但没有精神病史。 昨日,宝塔分局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吴某因偷盗罚款100元,因她拒绝派出所传唤,不配合派出所调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进行警告处分。派出所雇用司机在被吴某踢了以后,又踢了吴某,对司机行政拘留7天,并将其解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