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 可凭处理书复印件理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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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6:5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交警释疑 读者反映:以前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驾驶员协商好后,由交警到现场开个快处单就完了,责任方驾驶员可凭快处单直接到保险公司索赔。可是现在交警只开一张单子,而这张单子是由交警保管的,并不交给当事驾驶员,那驾驶员凭什么去找保险公司理赔呢?
交警释疑:目前我市各交警分局使用的,均为由市交管部门印发的《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决定)书》,作为当前的临时过渡性文书,该《处理(决定)书》只有一联。如果驾驶员要向保险公司寻求理赔,可以到处理该事故的交警分局要求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该分局的相关印章即可。记者张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