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多佣金打了水漂 私人侦探工作不力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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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8:58 东方网 | ||||||||||
原告律师告诉记者,1998年12月15日,杜某从原告朱某的妻子苏XX处借款16万元,并出具“今收到苏XX借款壹拾陆万元正”的“收条”一张。1999年12月25日,苏某因为交通事故死亡。2002年,朱某将杜某诉至锦江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对此,杜某以“收条”不等于“借条”为由拒绝还款。经过一审,杜某败诉。接着,不服判决的杜某又上诉至成都市中院,中院审理后驳回了一审判决。这样,朱某一审打赢的官司二审却打输了。
搜集证据准备再告 朱某提供的“民事诉状”上写到,二审判决后胜诉的杜某到处说朱某很“瓜”,“赢官司打成输官司”;并炫耀其和律师、法官的关系好。朱某称,他听了这些话后非常生气,于是想进一步收集证据准备再告杜某。 去年7月29日,朱某找到抚琴西街一家名叫“金牛区晓明民事服务社”的私人侦探所,委托私人侦探张某帮助自己收集新的证据。当日,双方签订了一份《特别授权委托书》和《补充协议》,协议中约定张某收集“合法的、有效的,有关部门可以采信的证据”,其中包括“对朱某人生攻击的情况”、“其他有利于甲方的情况”等。 工作不力错失再审机会 朱某称,合同签订的当日自己马上就支付张某差旅费两千元。去年8月8日,张某说已掌握到了一些情况。于是,朱某又依约给付了三千元钱的差旅费。同年9月,张某告诉朱某,只需再搞个录音就一切OK。同时,张某当时称“自己钱比较紧,没有费用了”,要求朱某立即支付两万元的余款。9月3日,朱某支付了上述款项。可是,张某收了钱后,至今未向朱某提供满意的证据。“对方明确说他无法完成收集工作,但又不愿意退钱。”朱某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这不仅造成了朱某的经济损失,还使得他因超时而无法对市中院的判决申请再审。于是,今年5月,朱某将这家“工作不力”的私人侦探所推上法庭,要求其退还佣金两万元。 被告表示将坚决上诉 15日下午,私人侦探张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确实受理过朱某的委托,但是收费情况是严格按照双方协议来办的。“委托书上约定,寻找到赖账人他们就应该给付2万元佣金。”张某说,对于朱某要“录音”的相关证据,那就应该另外再付钱。 张某说,法院竟然判自己败诉,自己当然不服。虽然他不能举出相应的证据,但是他觉得挺冤的,他将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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