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严查安全生产事故瞒报、漏报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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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1:51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石家庄6月15日电(记者杨守勇)针对邯郸县鸿达煤矿“6·3矿难”恶意隐瞒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一事,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通报,决定在全省开展严查安全生产事故瞒报、漏报行为。
据河北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邯郸县“6·3矿难瞒报事件”发生后,河北省十分重视,以这起恶意隐瞒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件为反面教材,举一反三,安排全省各市安监局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逐一排查,查看是否有瞒报、漏报现象。同时要求,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程序准确及时做好伤亡事故的报告工作。 河北省安监局再次重申,安监部门事故处理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事故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人员救援。同时,事故处理人员要掌握事故第一手资料,客观真实记录现场情况,并立即上报。安监局同时要求,在全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已关闭的小煤矿擅自非法恢复生产的坚决严肃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定要坚决关闭,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特别对已通过复工验收,但未批准恢复生产的矿井,更要严格监管,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河北省决定,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行为的查处力度,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重要责任人和其他人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如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