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图一时方便损伤他人 苟某五楼扔桌子伤人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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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3:24 东方网 | ||||||||||
东方网6月16日消息:记者昨天下午从福田区检察院获悉,苟某从家里扔下一张桌子,把路人砸成骨折,虽然事发后立即到公安机关自首,但还是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5月14日早上7时许,家住福田区竹子林农科中心某栋5楼的苟某在打扫卫生时,看见走廊间有大批桌椅等杂物堆积,苟某见时候尚早,又向下面望了一下,发现经过的行人稀少
苟某见发生了这样的意外,随后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公安机关查明情况后,提请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对苟某进行逮捕,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苟某明知楼下为行人必经之地,但为贪图方便,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也不考虑是否可能砸伤他人,即不断往楼下丢弃杂物,致使他人受伤,故应追究刑事责任。区检察院对苟某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主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在高处随意丢弃杂物的市民,莫为贪图一时方便,损伤他人,否则可能导致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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