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告前妻精神骚扰,该案与性骚扰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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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4: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近日,不堪长达4年的精神骚扰,杨某将前妻告到北京宣武区人民法院。 杨某与前妻吴某在2000年6月离婚。吴某强烈要求复婚,遭到拒绝,她认为杨某是有了新的女朋友。由此,她开始了对杨某长达4年的骚扰。2003年春,成都的符女士到北京出差。吴某认定杨某与符女士住在一起,还向符女士的丈夫诬告说杨某与他的太太住在一起。
据杨某说,他们离婚4年来,除其本人以外,先后遭到前妻骚扰损害的有十余人,使杨某得罪或失去了最好的同学、同事和朋友,生活陷入到不可收拾的境地。 据悉,北京海淀区法院曾受理过一起性骚扰案,目前北京法院还尚未受理过因精神骚扰而引发的诉讼案。 (萧萧)(晓健/编制) | |||||||||